8月11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
通告显示,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6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1期)》,现将涉及南通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开发区富阳超级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雪花酥(生产日期:2021-12-30,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通州区兴东同庆食品厂。
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开发区富阳超级购物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2公斤,已销售3.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开发区富阳超级购物有限公司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南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开发区富阳超级购物有限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经调查,通州区兴东同庆食品厂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50公斤,已销售1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原料存储不当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通州区兴东同庆食品厂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要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通州区兴东同庆食品厂作出行政处罚(通州市监处罚〔2022〕0497号)并责令改正。
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华联生鲜超市加盟店销售的天津风味麻花(芝麻甜味)(生产日期:2021-12-2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通州区平东香润食品厂。
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华联生鲜超市加盟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华联生鲜超市加盟店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华联生鲜超市加盟店免予行政处罚。
经调查,通州区平东香润食品厂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50公斤,已销售1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贮存环节进行控制不当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通州区平东香润食品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要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通州区平东香润食品厂作出行政处罚(通州市监处罚〔2022〕0510号)并责令改正。
三、昆山润福商贸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销售的冰鲜黄鱼(生产日期:2022-05-09,规格型号:/)
上述产品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昆山润福商贸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40公斤,已销售11.77公斤,下架28.2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养殖环节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昆山润福商贸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昆山润福商贸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免予行政处罚。